各种药物通过各种不同途径进入体内而引起皮肤黏膜反应,称为药物疹(drug eruption)或药物性皮炎。药物不仅通过内服和注射,而且可通过栓塞、含片、吸人、灌肠、漱口及外用(包括滴眼、滴鼻)等途径进入体内而引起药疹。
大多数药物都具有引起药疹的可能性,其中包括中草药物,但以抗原性较强者引起的最多。多为磺胺类,保泰松,消炎痛,苯妥英钠,巴比妥等。此外,对患有先天过敏性疾病的机体及重要器官患有疾病的患者,发生药疹的危险性比较大。
血常规、尿常规。
发病前有用药史,有一定的潜伏期,皮疹形态较复杂,为多型性皮疹,除固定性药疹外,多呈全身泛发,且对称分布。严重者有发热等全身症状,黏膜及内脏亦可受累。
1 病因治疗:尽可能明确病因,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药物,并终身禁用。鼓励病人多饮水或输液以加速药物自体内的排出。对由重金属如砒、金等引起的药疹,要给与络合剂,如二巯基丙醇(BAL)等使之与重金属离子络合后从尿中排出。
1.2 对症及支持疗法:对重型药疹的治疗原则为及时抢救,尽早收入院治疗。
1.21 抗休克与供氧:对伴发过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争,立即皮下或肌内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呼吸困难者予以吸氧,喉头水肿已堵塞呼吸道时,可考虑气管切开。
1.22 激素:对Steveus-Johson综合征、TEN、重症剥脱性皮炎型药疹者,及早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为挽救生命的关键措施。用量应足以控制临床症状为准。症状控制后应尽快减量至停药。
1.23 抗组胺药:选H1受体拮抗剂,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每日3次或20mg肌注,每日3次等,对皮肢瘙痒与水肿的缓解有一定效果。
1.24 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注意胶体或蛋白质的输入量,必要时输血或血浆。
1.25 预防及治疗感染。
1.26 黏膜损害的处理:可用3%硼酸水清洗结膜,皮质类固醇眼药滴眼每3小时,1次。
1.27 皮肤损害的局部治疗:选用无刺激、具保护性并有一定收敛作用的药物,根据损害的特点进行治疗。
1.3 对轻型药疹的治疗:一般于停药后2~7天皮损即可消退。若全身症状明显时,可口服相当于强的松20~40mg/天,皮疹消退后即可停药或减量。有继发感染时给与全身性抗生素治疗。局部可用单纯扑粉或炉甘石洗剂以止痒消炎,有糜烂渗液时可用湿敷。
1.4 治愈标准:皮疹消退,可留有色素沉着,全身和局部自觉症状消失。
1.5 好转标准:皮疹减轻,停止发展,全身和局部自觉症状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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