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失血性贫血是因外伤或疾病致血管破裂,或凝血、止血障碍等原因使大量血液在短期内丢失,不仅影响血容量而且引起急性失血后贫血,其发生初期贮铁并不减少。
⒈各种外伤及外科手术时的出血;
⒉食道或胃底静脉破裂、胃或十二指肠溃疡等疾病引起的消化道大出血;
⒊宫外孕、前置胎盘或分娩时的各种妇产科大出血;
⒋内脏特别是脾、肝等脏器破裂时的出血;
⒌大量肺或支气管咯血;
⒍炎症、肿瘤等侵蚀血管壁引起的突然大出血;
⒎各种止血机制有缺陷的疾病,特别是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血小板功能障碍时的出血等。
失血后的代偿作用需要一定时间,所以临床表现除个体状态外,决定于失血的量和速度,有无并发症以及患者的心理状况、体位、年龄、营养状态、心血管功能等。大多数年轻健康者,失血量在500毫升以下,特别是几小时以上的逐渐失血,很少引起症状,事后也不致发生贫血。约5%的患者特别是精神紧张、内心恐惧或突然起坐时,可有血管迷走神经反应,表现为软弱、出汗、恶心、心律缓慢及血压下降;随后有头晕,甚至短暂的昏厥。如失血量达1000毫升(约总血量的20%),休息时可无症状,但稍事活动有轻度心脏血管症状。
当出血量增加至1500-2000毫升(约总血量的40%左右),即使出血前患者很健康,出血后卧床休息,仍不免有口渴、恶心、气促、极度头晕甚至短暂意志丧失。由于血循环的重新分布,患者手足厥冷,面色苍白,尿量减少。血压、心输出量及中心静脉压均降低,脉搏快而无力,患者主诉头痛,逐渐出现休克症状,如烦躁不安、呼吸困难、脉搏细数、皮肤湿冷、恶心呕吐,最后昏迷。如没有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因缺氧明显,肾小管坏死、心肌梗死,可以导致死亡。
大量而迅速出血(达2500毫升左右,约占全血容量50%),由于循环血容量突然降低,代偿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很快出现严重休克,而致死亡。原有慢性疾病、感染、营养不良、失水或本来已有贫血的病人,即使失血比上述量要少,也可导致休克或死亡。
实验室检查
⒈外周血急性失血早期仅有血容量急剧减少,而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可仍在正常范围内该时不能用后者来估计失血量其后随着血液稀释,血红蛋白量和血细胞比容才逐渐下降,出血后2-3天最为显著贫血是正常细胞和正常色素贫血。网织红细胞在急性失血后2-3天内开始升高,6-11天达高峰但一般不会超过15%~30%。白细胞也迅速增高可达(10~20)×109/L,最高可达35×109/L,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增多,核左移,甚至出现幼粒细胞。血小板开始升高,个别可达1000×109/L。白细胞和血小板多在3~5天恢复正常白细胞血小板和网织红细胞持续升高者,必须排除潜在出血的可能。
⒉骨髓象骨髓可呈增生象主要是幼红细胞增生,呈正常幼红细胞型。
⒊游离胆红素和血清乳酸脱氢酶升高结合珠蛋白降低加上网织红细胞增多。
其它辅助检查
根据临床表现、症状体征、选择做X线、CT、MRI、B超、心电图生化等检查。
急性失血后贫血诊断无统一的标准,临床诊断主要依赖于急性失血病史和于失血后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贫血证据。建议需符合以下几点方可诊断。
⑴有明确的急性失血病史和临床表现。
⑵贫血发生于急性失血后较短时间内。
⑶达到贫血的诊断标准。
⑷如果患者原来即有其他原因引起的贫血则短时间内大量失血导致较基础水平下降20g/L方可诊断存在急性失血后贫血。
⑸急性失血停止2-3天后,贫血不再进一步加重,甚至可自行恢复。
治疗原则首先应当针对出血的原因立即设法止血,另一方面要采取紧急措施补充血容量,防止休克的发生。迅速输入生理盐水、复方生理盐水血浆、右旋糖酐人血白蛋白(白蛋白)或羟乙基淀粉,并立即配血尽早输入全血。待出血停止,再进一步根据病因进行必要的治疗。对贫血本身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应在度过急性期后及早给予高蛋白质、富维生素的饮食如果体内贮铁充分造血功能正常则红细胞在出血停止后4~6周恢复正常血红蛋白的恢复要落后2周有严重贫血者应输红细胞纠正贫血。原有慢性失血史或原先贮铁量不足者,出血停止病情稳定后可给予铁剂,以促进红细胞的生成和铁贮量的补充。
经过积极治疗后,一般预后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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