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在抢救或治疗的过程中发生以肺微循环障碍为主的急性呼吸窘迫和低氧血综合征。近年来虽由于对本征的早期诊断及呼气末正压呼吸器的应用,使预后有所改善,但病死率仍很高。
起病急,多见于严重外伤、休克、重症感染的病人突然出现呼吸增快,在24~48h 可出现严重呼吸窘迫,呼吸时常带鼻音或呻吟,有明显发绀及胸凹陷现象。但多无咳嗽和血沫痰。临床过程可分为:急性损伤期、潜伏期、急性呼吸衰竭期和终末期。
1.呼吸机持续正压给氧。2.抗休克治疗。3.应用激素减轻水肿。4.对症支持治疗。
诊断标准: 1.有严重感染或休克等基础病变。 2.上述病人在发病24~48h 突然出现呼吸窘迫,并进行性加重(成人呼吸>35 次/min,小儿可达50~80 次/min)。 3.严重发绀和胸凹陷,吸氧难以纠正。 4.肺部体征较少,临床症状,肺部体征和X 线表现不成比例。 5.血气除严重低氧血症外,有进行性肺泡动脉氧分压差增加。 6.肺嵌入压正常。
预后:预后较差,病死率可高达50%。预防:及时发现和正确积极治疗原发疾病,经常改变体位以减少肺不张,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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