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性惊厥定义为发生在婴幼儿期的伴有发热的惊厥发作,并排除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曾有无热惊厥病史者。婴幼儿时期起病,经常为3 个月至5 岁之间。
惊厥多发生在发热后12h 内。多数为全身强直阵挛或阵挛性发作,少数为强直性发作或失张力发作,15%为一侧性或局限性发作。多数发作历时短暂,一次热程中仅有1 次发作。1/3 的患儿以后有复发性FC。惊厥时间超过 20min(24%),24h 内有惊厥复发(约1/4)或有局限性发作者称为复杂性热性惊厥。热性惊厥中仅2.4%以后转为癫痫。
对所有高热惊厥患儿来说,在应用地西泮(安定)同时必须使用退热药(如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以求快速降温,并积极治疗控制原发病,如上感的对症治疗,选用抗生素等。
诊断标准: 1.单纯性热性惊厥:(1)最低标准: ①首次发病年龄在4 个月~3 岁,最后复发不超过6~7 岁。 ②发热在38℃以上,先发热后惊厥 。③惊厥为全身性抽搐,伴意识丧失,持续数分钟以后,发作后很快清醒。 ④无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其他脑损伤。 ⑤可伴有呼吸、消化系统等急性感染。 (2)辅助标准: ①惊厥发作2 周后脑电图正常。 ②脑脊液检查正常。 ③体格及智力发育正常。 ④有遗传倾向。 2.复杂性热性惊厥:凡有以下某一种情况者即应考虑为复杂性热性惊厥: (1)发作持续l5min 以上。 (2)在24h 内发生惊厥1 次以上。 (3)发作形式呈部分性发作或发作后有阳性神经系统异常体征。
预防:对有复发危险的病儿,可用药预防复发,方法有二: 1.平时不服药,在发热初起,体温达38℃以上时,急用安定灌肠,用量一次5mg 或每天0.5mg/kg。口服效果不明显。 2.长期服用药物预防,不论平时是否发热,持续规律口服苯巴比妥,每天3~5mg/kg。也可用丙戊酸钠,每天15~3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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